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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1-4 10:53:00 | 信息来源: | 浏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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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高中会考成绩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予以承认,因此,考生在办理转学过程中需办理相应的高中会考成绩转入转出手续。本市考生如果学籍发生变化,也需在报考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一、考生在本区县内转学 如果考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属于同一区县,考生只需办理转学手续,仍以原报名号报考即可。 二、考生在本市内各区县间转学 考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如果不属于同一区县,须到转出区县会考办办理转出成绩证明手续后,持转出成绩证明到转入区县会考办办理转入手续,考生报名时仍以原报名号报考。 三、本市考生转到外省市 转到外省市的本市考生,须先到其学校所在区县会考办办理“北京市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转出证明(区县级)”手续,然后持该证明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会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因出国等原因需向公证处开具会考成绩证明时,其手续与转到外省市的相同。 四、外省市考生转入本市 由外省市转入到我市的考生,应持原就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中会考主管部门开具的会考成绩证明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会考办办理成绩转入手续。高中会考权限下放到地、市级会考办的省份应持省级文件说明及地、市级高中会考部门开具的会考成绩证明。北京教育考试院会考办将其成绩认证后开具“北京市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转入证明”,考生将此证明送交转入区县的会考办。转入学校为考生编排新报名号,考生填涂报名卡并进行摄像、报名、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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