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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1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 12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录取体制和原则 (一)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即由招生院校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政策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院校应建立校内监督机制,加强自我监管力度。 (二)遵循“按需培养,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在职考生为主,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成人高校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我省公布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见附件1)录取。 二、录取组织管理 网上录取工作实行协调、功能、操作三级管理模式。网上录取总协调下设五个功能组,即录取管理组、信息技术组、纪检监察组、信访接待组、行政秘书组,各组按工作内容分设若干操作小组。 (一)总协调。负责整个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确保录取工作正常开展;检查各小组执行招生政策情况;协调各有关方面、招生院校之间的关系,共同做好录取工作。 (二)录取管理组。负责招生计划管理,院校招生录取方案审核,投档资格审查,录退确认,录取审批(打印、审批、盖章),发放院校《新生录取名册》等。 (三)信息技术组。负责招生信息管理,投档操作,软件维护和设备管理,网上录取系统调试与运行,数据和网络安全,现场与院校技术指导,对外发布录取信息等。 (四)纪检监察组。负责招生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方面查处招生录取工作中的违纪违规事件。 (五)信访接待组。负责向社会宣传成人招生有关政策,接受考生咨询,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来访中的突出问题和情况。 (六)行政秘书组。负责录取场地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文秘宣传等工作。 三、录取现场管理 省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场实行半封闭管理。中心机房实施封闭管理,有关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中心机房。录取现场不接待招生院校工作人员。招生院校与我院的联络通过双方约定的渠道直接进行。 四、网上录取工作程序 第一步:建立通讯联络。招生院校应于11月18日前将录取期间的专用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和联系人姓名填报到“湖南省成人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hneao.cn/czyx),或传真到我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招生院校可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2008年湖南省成人高校招生概况和有关信息,加强与省教育考试院的联系与沟通。 第二步: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招生院校按照我院指定的服务器IP和端口号以及用户名与密码,通过《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院校系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04年11月版)软件上网,下载本校各专业上线人数和层次计划数,并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在规定的层次执行计划数内,拟定各招生专业的预执行计划数,确认无误后,按时在网上提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具体时间见《网上录取进程表》(附件2),经审核通过后由院校下载,招生录取方案才能生效。院校在制定录取方案时应注意: 1.所有调整了层次招生计划的,调整后的预执行计划总数应与本层次执行计划数相符,且脱产预执行计划总数不能超过原脱产计划数。如果调整后的总数突破本层次执行计划数,则审核不予通过;如果预执行计划总数少于规定的本层次执行计划数,审核通过时计算机自动核减多余的层次计划执行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