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章 明朝的法律制度
(1)法制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法贵简严,礼法结合、明刑弼教。 (2)主要立法:明律,《大诰》,《榜文》,明令,明例。 (3)对前代定罪量刑原则的主要发展:确定类推比附原则,涉外案件的处理。 (4)犯罪与刑罚的主要特点:与唐律相比,"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5)行政管理制度:废中书省和丞相制,确立六部直属皇帝;中枢内阁制形成。 (6)官吏管理制度:官吏的选任、考核及监察。 (7)赋役制度: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8)明朝的诉讼和审判制度:明朝诉讼制度对前代的主要发展,明朝复审制的发展,明朝会审制的发展。 第十一章 清朝的法律制度
(1)清初法制指导思想:保持法律制度的连续性,"正人心、厚风俗","有治人,无治法"。 (2)法律形式:清律,清例,清会典,回律、苗律、蒙古律等少数民族法规。 (3)犯罪与刑罚的主要特点:大力加强思想文化方面的专制统治。 (4)典权制度:典权的由来、确立及其主要内容。 (5)行政管理制度:军机处;总督,巡抚。 (6)海外贸易制度:清朝海外贸易制度的演变及其历史背景,海关制度。 (7)诉讼和审判制度:起诉的限制,诉讼的程序,旗人诉讼的特权,理藩院,"自理词讼","秋审"制,幕友和胥吏。
第十二章 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
(1)《天朝田亩制度》:制定的历史背景,其主要内容。 (2)《资政新篇》:制定的历史背景,其主要内容。 (3)太平天国的刑法:渊源,立法原则和基本政策,主要内容。
第十三章 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
(1)清末预备立宪和《钦定宪法大纲》:预备立宪的背景和主要过程,预备立宪的原则,《钦定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2)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活动:清末修律的背景,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修订法律馆的设置及其任务;清末主要的修律活动。 (3)《大清新刑律》和"礼法之争":《大清新刑律》的指导思想、体例和主要内容,"礼法之争"。 (4)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的概念,外国对华领事裁判权的主要内容,会审公廨的由来和发展。
第十四章 南京临地政府的法律制度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点。 (2)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法令:经济方面,《保护人民财产令》、《慎重农事令》;保障民权方面,《权利平等令》、《禁止买卖人口令》;文化教育方面,《普通教育办法》、《报律》;社会改革方面,禁烟法令、禁赌法令、剪辫法令、劝禁缠足令、改革称呼旧制法令等等。
第十五章 北洋政府的法律制度
(1)制宪的骗局:"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和《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 (2)主要立法:立法原则、主要内容、特点。
第十六章 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1)立法体制和原则:三级立法体制,"训政"的立法原则。 (2)法律体系:包括成立法("六法"、《六法全书》)与例(判例、解释例)。 (3)宪法性文件:《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宪法》、《动员勘乱时期临时条款》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性质和特点。 (4)主要部门法: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5)司法机构和特务组织:普通法院,特种刑事法庭,兼理军法司法法院,特务组织。
第十七章 新民主主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
(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历史意义及其缺陷。 (2)工农民主政权的土地革命立法:土地立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3)工农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刑事立法的主要原则,反革命罪的概念。 (4)《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历史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