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诉讼和审判制度:唐朝的诉讼制度,唐朝的审判制度。
第八章 两宋辽金的法律制度
(1)两宋法制的指导思想:①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割据分裂;②崇文抑武,儒道兼用;③"大度兼容",强调慎法;④义利并重,重视经济立法。 (2)《宋刑统》:《宋刑统》的体例、主要内容。 (3)两宋《刑统》以外的法律形式:敕,令、格、式,例,条法事类。 (4)两宋的刑罚制度:折杖法,刺配。 (5)两宋的所有权:限田制度。 (6)两宋的行政管理制度:中枢行政机构的组织、职能及其相互制约,两宋地方行政机构的组织及其与中央的关系。 (7)两宋官吏管理制度:科举制的完善,任官的"差遣"制度,致仕制度。 (8)两宋的经济立法:专卖法,市舶条法,赋役制度。 (9)两宋的诉讼和审判制度: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审刑院的作用;登闻鼓院、登闻检院、理检院;开封府的地位,路提点刑狱司;大案奏裁制度,翻异别推制,鞫谳分司制度;审判时限(务限法),理雪制度。 (10)辽金法律的主要内容:辽国初期民族分治政策,后期的法律汉化过程;金国法律汉化的进程,《皇统制》与《泰和律义》。
第九章 元朝的法律制度
(1)法律的指导思想:①"修身治国,儒道为切",视理学为治国根本;②附会汉法,名废而实不废,以蒙古旧制结合中原旧有法律;③保存蒙制,蒙汉杂糅。 (2)主要立法:元朝建立前的主要立法活动,《大札撒》、《大元通制》、《元典章》的主要内容。 (3)刑法:刑法的特点,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4)婚姻和继承制度:元朝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5)行政管理制度:中枢行政机构的组织、职权的特色,地方行政机构四级制。 (6)司法机构:大宗正府,宣政院,刑部;地方四级,达鲁花赤的审判权;"干名犯义"的罪名。 |